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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软件就“侵犯法人名誉权”起诉摩卡软件的声明

时间:2010-08-24

摘要:
上海北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塔软件)已于8月20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正式起诉摩卡软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卡软件)侵犯北塔软件法人名誉权,要求摩卡软件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针对相关事宜,我公司正式声明如下:

 关键字:北塔软件维权,摩卡软件

上海北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塔软件)已于8月20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正式起诉摩卡软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卡软件)侵犯北塔软件法人名誉权,要求摩卡软件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针对相关事宜,我公司正式声明如下:

1.    北塔软件起诉摩卡软件“侵犯法人名誉权”,主要针对摩卡软件在双方“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尚未开庭以及法院未正式判决前,无视法律尊严和商业道德,大肆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甚至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行业内大客户散布“北塔侵犯其软件著作权”等不实消息的恶意行为。这种行为持续近1年之久,不仅给北塔软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还极大地损害了北塔软件多年来树立的良好商誉,构成了侵害北塔软件法人名誉权的基本事实。

2.    为回击摩卡软件的恶意炒作行为,北塔软件曾于2009年11月以“侵犯法人名誉权”为由起诉摩卡软件,并被法院正式立案。鉴于“摩卡侵犯北塔法人名誉权”与双方“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关联性,在“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迟迟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北塔软件不久即选择主动撤诉。摩卡软件以我公司撤诉为噱头掀起了新一轮炒作大潮,大肆攻击和诋毁我公司,对北塔软件的商誉造成了进一步的损害。

3.    摩卡软件与北塔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已于2010年7月由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正式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摩卡软件诉北塔软件侵犯著作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800元。法院的判决,戳穿了摩卡软件宣称北塔软件侵犯其软件著作权的谎言,为北塔软件起诉其侵犯法人名誉权提供了重要事实基础。

4.    法院一审判决北塔软件胜诉后,摩卡软件又于7月28日发表了措辞模糊的声明,对此前恶意炒作的行为及其对北塔软件造成的商誉损害“毫无悔改之意”;此前制作的所谓“维权专题”,仍高居摩卡软件官方网站“新闻专题”醒目的位置。为回击摩卡软件此前侵犯北塔软件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并有效阻止摩卡软件未来可能进一步损害北塔软件商誉,我公司决定正式起诉摩卡软件侵犯北塔软件法人名誉权,以法律手段维护北塔软件合法权益。

5.    作为国内IT运维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北塔软件在多年发展中始终秉承“正直坦诚,追求卓越”的核心理念,以持续创新赢得了超过4,000家客户的信赖。北塔软件希望以起诉摩卡软件侵犯法人名誉权的实际行动,表明向“抹黑”等恶意炒作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说“不”的鲜明立场。北塔软件始终愿意与业界同仁一道,共同营造诚信和谐的产业生态环境,推动中国IT运维管理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北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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